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104********406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沪0120民初16212号 |
案号 |
(2020)沪0120执37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原告涂思儿、李昶懿与被告何康、孙华于2015年1月31日就上海市奉贤区金齐路188弄36号102室房屋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182928)无效; 二、被告何康、孙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涂思儿、李昶懿将上址房屋产权恢复登记至原告涂思儿、李昶懿名下,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原、被告各自负担; 三、被告何康、孙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上址房屋返还原告涂思儿、李昶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06-09 |
发布时间 |
2020-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