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郝志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721********005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沪0120民初7010号
案号
(2020)沪0120执68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 支付欠款本金30635.82元;二、 支付自2019年10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欠款本金30635.82元为基数,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利率标准但不得超过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其他费用。(暂计至2020年9月19日,利息、其他费用共计6929.57元)。三、 支付执行费。四、 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0-10-09
发布时间
2020-10-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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