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鑫联波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53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972民初7035号 |
案号 |
(2020)粤1972执132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1208615124】。一、原被告双方确认,被告鑫联波通信(东莞)有限公司尚欠原告东莞市伯亿特五金制品有限公司2019年6月至2020年3月货款共计327251.4元;二、原被告双方同意,由被告鑫联波通信(东莞)有限公司、深圳市鑫联波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分六期付清上述货款∶于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于每月月底前支付54541.9 元;三、本案受理费3134元、财产保全费2176元、保全担保费1975元、共计7185元,原告东莞市伯亿特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鑫联波通信(东莞)有限公司、深圳市鑫联波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被告鑫联波通信(东莞)有限公司、深圳市鑫联波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应于2021年1 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东莞市伯亿特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四、以上款项应汇至原告东莞市伯亿特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指定的以下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东莞市大朗支行,开户名∶东莞市伯亿特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账户∶667857741205;五、若被告鑫联波通信(东莞)有限公司、深圳市鑫联波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按时足额付款,原告东莞市伯亿特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若被告鑫联波通信(东莞)有限公司、深圳市鑫联波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付款,原告东莞市伯亿特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有权申请法院一次性强制执行全部未付款项,且有权按年利率6要求被告鑫联波通信(东莞)有限公司、深圳市鑫联波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自申请强制执行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未付货款的利息。各方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各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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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夏文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35354863X |
登记机关 |
宝安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社区固戍二路华丰智慧创新港C座405;在西乡街道固戍社区下围园工业区10厂301设有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