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潘志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301********28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792民初700号 |
案号 |
(2020)辽0711执9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锦州市松山新区人民法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被告共同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18万元,利息212400元;以218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24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欠款还清之日止;(2019年3月24日至2020年5月15日利息632200元)案件受理费12970元,保全费5000元,二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5-19 |
发布时间 |
2020-10-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