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潘志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301********285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辽0792民初700号
案号
(2020)辽0711执9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锦州市松山新区人民法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被告共同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18万元,利息212400元;以218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24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欠款还清之日止;(2019年3月24日至2020年5月15日利息632200元)案件受理费12970元,保全费5000元,二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5-19
发布时间
2020-10-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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