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681********09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681民初638号
案号
(2020)湘0681执12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汨罗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二、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120000(前段利息自2019年7月28日暂计算至2020年3月28日,按月计算,后段利息按前述利率计算至被告清偿之日止)。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案经本院主持庭后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被告就本金与利息达成一致还款数额,本金为500000元,利息经协商确定为75000元;二、还款计划:被告杨凯于2020年8月30日 之前归还本金50000元;2020年9月30日之前归还本金50000元;2021年2月1日之前归还本金150000元;2021年5月1日之前归还本金125000元;2021年9月30 日之前归还本金125000元;2021年12月30日之前还利息75000元。三、如被告杨凯未按上述协议履行义务,原告张震按借款合同约定本金500000元利息月息3分要求杨凯支付利息,计息时间从借款之日起至本金清偿之日止。四、原、被告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案件受理费10000元,减半收取5000元,由被告杨凯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汨罗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10-14
发布时间
2020-10-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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