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红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22********00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1725民初666号 |
案号 |
(2018)川1725执8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苏理政、崔红霞在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偿还原告四川渠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250000元及截止2018年3月12日的利息及罚息421746元,并支付从2018年3月13日起按月利率7.2‰计算至借款本金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同时支付从2018年3月13日起在月利率7.2‰的基础上上浮30%计算至借款本金付清之日止的罚息;二、被告四川聚力融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对被告苏理政、崔红霞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8-11-14 |
发布时间 |
2018-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