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大连运盛运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13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辽0211民初6773号 |
案号 |
(2020)辽0211执恢9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大连运盛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货物损失614,314.30元及利息(自2016年5月27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180元(原告已预付),由原告负担16,226元,被告大连运盛运输有限公司负担6,954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5-09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薛淑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0071139080XU |
登记机关 |
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镇后盐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