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杜鹏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222********66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113民初3622号
案号
(2020)京0113执67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北京瑞丰祥泽商贸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襄阳市粮通粮油有限公司货款5 000 000元。北京瑞丰祥泽商贸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偿还原告襄阳市粮通粮油有限公司200 000元,于2020年5月30日之前偿还200 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偿还200 000元,于2020年7月30日之前偿还200 000元,于2020年8月30日之前偿还200 000元,于2020年9月30日之前偿还200 000元,于2020年10月30日之前偿还200 000元,于2020年11月30日之前偿还200 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3 400 000元; 二、如果被告北京瑞丰祥泽商贸有限公司未按上述方案按时足额支付,被告北京瑞丰祥泽商贸有限公司须额外支付利息(以未付款项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原告襄阳市粮通粮油有限公司可就所有未付款项及利息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 三、被告杜瑞安、徐泽玲、杜鹏昊对上述第一项及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杜瑞安、徐泽玲、杜鹏昊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北京瑞丰祥泽商贸有限公司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08-24
发布时间
2020-10-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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