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剑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582********51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深国仲裁4651号 |
案号 |
(2020)粤03执39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国际仲裁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280201602972】。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信用卡欠款本本金人民币352547.8元、分期手续费人民币8789.9元、利息人民币8608.55元、违约金人民币2886.72元(利息暂计至2019年6月1日、违约金暂计至2019年5月25日,其后的利息、违约金按《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之约定计算至全部欠款清偿之日止;二、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财产保全费2464.44元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6057元,由被申请人承担,该费用申请人已预交,由被申请人径付申请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