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中牟县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34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0122民初2847号 |
案号 |
(2020)豫0122执恢7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牟县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杨东旺违约金(以649 279元为基数,自2016年4月9日起至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之日止, 按照日万分之三计算); 二、驳回原告杨东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48元,由被告中牟县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93元,由原告杨东旺负担135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文湘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22783429427F |
登记机关 |
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郑州市中牟县城关镇西大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