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恒大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40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南市民四终字第594号 |
案号 |
(2017)桂0103执3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人一陈小丹应向申请人高翔偿还的借款本金3000000元;2.被申请人一陈小丹应支付的逾期还款利息及违约金1546333元;3.被申请人一陈小丹应支付的律师费100000元;4.被申请人二广西恒大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应对上述第一、二、三项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5.被申请人一、二应支付的案件受理费17133元,保全费5000元;(上述五项请求总计4668466元)6.由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7-01-24 |
发布时间 |
2017-06-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000564041297H |
登记机关 |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1号佳得鑫水晶城C座1501号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