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827********00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2827民初116号
案号
(2020)鄂2827执11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吴杰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杨秀芳借款本金120000元,并自2019年12月2日起按月利率1.66%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利随本清(以本金120000元进行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来凤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10-22
发布时间
2020-10-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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