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625********01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陕0625民初945号 |
案号 |
(2020)陕0625执5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志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高刚、周婷婷、李焕萍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高埃琴借款本金240653元及支付从2015年10月24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被告高刚、周婷婷、李焕萍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高埃琴借款本金13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志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