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国谊(福建)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68565****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闽0121民初4310号
案号
(2016)闽0121执018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闽侯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国谊(福建)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欠原告闽侯闽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0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和罚息18100元(暂计算至2016年10月10日止,自2016年10月1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和罚息,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利率2%计算),被告自愿于2016年10月30日之前向原告归还上述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和罚息。二、若被告国谊(福建)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到期未履行上述债务,原告有权对被告国谊(福建)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抵押的[位于仓山区临江街道观海路66号太平洋城10#-12#连体地下1层63车位及仓山区临江街道观海路66号太平洋城1#-4#楼连体地下1层243、242车位(产权号:榕房权证R字第1217983号、榕房权证R字第1210571号、榕房权证R字第1210774号)]拍卖、变卖或折价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三、若被告国谊(福建)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不按上述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原告有权就全部债权本息、罚息、诉讼费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本案的债权债务已全部结清。本案诉讼费9981元,减半收取4990.5元,由被告负担,被告应于2016年10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6-11-10
发布时间
2016-1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鸿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07685651219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观海路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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