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淄博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17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321民初2333号
案号
(2020)鲁0321执17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桓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淄博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高风玲、傅汝战违约金100 478.9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淄博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高风玲、傅汝战以购房款639 993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二计算自2019年7月26日至实际办理交房手续之日的违约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三、被告淄博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高风玲、傅汝战申请费1 04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四、驳回原告高风玲、傅汝战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 200元,由被告淄博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桓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7-07
发布时间
2020-10-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隐匿财产规避执行,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冯海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300731716002B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桓台县东岳路以东北苑宝龙小区6#A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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