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90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1725民初3037号 |
案号 |
(2020)川1725执恢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止2018年12月17日,被告四川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欠原告超宇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含履约保证金)14576959元,利息6757489.32元,合计21334448.32元,定于2019年1月31日前偿还100万元,2019年3月31日前偿还300万元,2019年6月30日前偿还600万元,2019年9月30日前偿还900万元,2019年12月31日前还清下欠的工程款及利息;二、如被告四川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时足额履行给付义务,则从2018年12月18日起以工程欠款本金14576959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8%支付利息,清偿顺序按工程款、利息等比例(当期还款时工程款本金及利息分别占欠款本息总额的比例)扣减;如被告四川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履行给付义务,则原告超宇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就截止该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尚未支付的全部欠款本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且利息从2018年12月18日起,按月利息2%计算,清偿顺序为先息后本;三、被告攀枝花市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邓福阳对本协议第一、二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52350元,减半收取76175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四川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1-02 |
发布时间 |
2020-10-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邓福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725709079553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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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渠县渠江镇和平街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