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贾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103********06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杭仲裁字第1754号
案号
(2020)京02执9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杭州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贾伟于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返还保险赔偿款23962.8元,支付违约金5057.79元。本案仲裁费2501元,由被申请人贾伟承担,并于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径直支付给申请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09-10
发布时间
2020-10-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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