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北中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9761****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鄂襄新民初字第01917号
案号
(2020)鄂0691执恢1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中加建设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崔丹偿还借款本金25万元及利息[从2013年6月10日起至2013年7月15日止以借款本金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2013年7月16日起至2013年9月18日止以借款本金1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2013年9月19日起以借款本金2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付利息至被告中加建设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完毕时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崔丹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840元,依法减半收取为3920元、保全费3020元,共计6940元,由被告中加建设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7-14
发布时间
2020-10-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600679761120F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松鹤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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