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桂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324********4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陕0724民初1735号 |
案号 |
(2020)陕0724执7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梁桂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陕西西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峡口支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128649.25元(利息算至2019年8月30日)。此后的利息按双方对利率的约定计算至借款本金还清为止;二、被告方廷虎、梁桂华、梁桂平、王兴庆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西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10-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