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601********09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陕06民终1416号 |
案号 |
(2018)陕0602执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7)陕06民终1416号一、被执行人延安中益凯乐酒店有限公司支付西安德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217864.5元及违约金(从2016年4月23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二、被执行人延安中益嘉汇酒店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执行人延安中益嘉汇酒店有限公司、延安中益凯乐酒店有限公司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38985.5元(一审案件受理费14443.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4545元),执行费24578.6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18-01-09 |
发布时间 |
2019-03-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8)陕0602执69号 |
立案日期 |
2018-01-09 |
执行法院 |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