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华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D6K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深国仲裁4409号
案号
(2020)粤03执39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国际仲裁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综上,仲裁庭对本案作出裁决如下:(一)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订立的《华弘启富金融资产收益权产品认购协议》。(二)被申请人应当返还申请人本金180,000元,并应以180,000元为本金,按年化率9.3%向申请人支付自2018年12月3日开始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三)申请人已支付的律师费5,000元、机票费用为1,290元、住宿费457元,由被申请人承担。(四)本案仲裁费16,774元,由申请人承担3,354.80元,被申请人承担13,419.20元。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16,774元,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13,419.20元。(五)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完毕。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6-12
发布时间
2020-11-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晓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JP0D6K
登记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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