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中商投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99653****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津01民初340号
案号
(2019)津01执恢1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天津塑力线缆集团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借款本金50000000元、截至2017年5月20日的利息199375元,及自2017年5月2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付);二、被告中商投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对上述给付事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中商投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天津塑力线缆集团有限公司追偿;三、被告天津市雅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其为被告天津塑力线缆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本案借款本息提供的抵押物,即房地他证津字第113041503897号房地产,在其抵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2797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600元,共计298397元,由被告天津塑力线缆集团有限公司负担,被告中商投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被告天津市雅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19-07-25
发布时间
2020-11-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史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599653795X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91号院1号楼13层2单元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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