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西从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852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602民初1236号
案号
(2020)桂0602执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张敏与被告广西壮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签订的两份《房屋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二、被告广西壮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张敏装修款1353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损失以135300元为基数,从2017年4月1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张敏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3206元,减半收取计1603元,由被告广西壮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1-07
发布时间
2020-11-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何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981785216812P
登记机关
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广西北流市陵宁路0107号新东方大酒店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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