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景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322********235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04民初28889号
案号
(2020)粤0304执181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01208608777】。偿还申请人的贷款本金人民币199024.45元并支付利息13892.15元、罚息2696.3元以及复利557.34元(利息、罚息、复利均暂计2019年3月18日,此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但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和复利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该期间内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的总金额,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5-18
发布时间
2020-10-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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