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漳州新山水大酒店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56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闽0627民初1041号
案号
(2019)闽0627执恢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漳州新山水酒店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冯贵龙工程款人民币137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6年3月23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至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冯贵龙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靖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9-01-04
发布时间
2019-01-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黄振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62731563522XL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靖城镇靖城村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