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吕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601********34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川1621民初1416号 |
案号 |
(2020)川1621执恢2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岳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吕勇、贺宣红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按合同约定向原告岳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偿借款490万元及利息、罚息及复息(利息从2013年9月20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之日止);二、被告吕律、吕海桃对以上第一项所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岳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被告吕律提供用于抵押的位于四川省岳池县九龙镇体育路与先锋街交叉处(奥帝鑫城a区)a幢4-11号门市(房权证号:00060535号、00060536号、00060537号、00060538号、00060544号、00060545号、00060546号、00060547号)、f幢1-7号门市(房权证号:00060526号、00060539号、00060540号、00060541号、00060542号、00060560号、00060561号)在抵押范围内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案件受理费25262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吕勇、贺宣红、吕律、吕海桃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岳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时间 |
2020-10-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