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27********09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1922民初1842号 |
案号 |
(2020)川1922执9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朱以江、吴勇、李斌、何弢、熊正江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共同连带支付原告洪光成、匡永科工程款84508.0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94508.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从2018年1月1日算至2018年2月11日;从84508.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时间 |
2020-10-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