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西海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3336****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晋0106民初2033号
案号
(2018)晋0106执17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冯大海、山西海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山西鑫锐伟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万元;支付从2015年3月13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的利息(以50万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350元,由被告冯大海、山西海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18-11-27
发布时间
2018-1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冯大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1005833362859
登记机关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太原市小店区亲贤街58号怡和商厦十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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