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尚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982********199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03民初15476号
案号
(2020)粤0303执154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291206619502】。被告杨尚林须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匡爱林退还货款497000元,并自2017年4月28日起,以497000元被本金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支付利息,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额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7-21
发布时间
2020-11-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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