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城县名门世家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34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赣0735民初1536号 |
案号 |
(2018)赣0735执5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石城县名门世家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给原告郑从林货款635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92.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石城县名门世家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8-05-02 |
发布时间 |
2018-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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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杰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35063450789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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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客家风情商业城C17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