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永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226********16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3226民初83号 |
案号 |
(2020)川3226执1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继林、张永健于2020年8月1日前共同偿还原告仁德寿借款本息共计370000元(其中本金320000元,2019年7月31日至2020年4月29日的利息50000元);二、原告仁德寿本次诉讼所产生的律师代理费由被告张继林、张永健共同承担20000元(限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其余部分由原告仁德寿自行负担;三、被告张继林、张永健如未按上诉协议约定履行支付本息义务,泽以尚欠的借款本息、律师代理费为基数,从2020年4月30日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24%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3575元,由被告张继林、张永健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时间 |
2020-11-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