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范祖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533********48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1526民初211号 |
案号 |
(2020)川1526执5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范祖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22日起至2020年12月21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对被告人范祖超的违法所得一万九千七百元予以追缴,退还被害人单大金、蒋映芝。应退被害人款项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时间 |
2020-1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