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581********00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581民初1335号 |
案号 |
(2020)鄂0581执1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都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曾凡国、刘艳所欠原告张登华借款人民币35000元,定于2019年9月21日前一次性还清,若被告曾凡国、刘艳不能按上述期限履行,原告张登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原告张登华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本案案件受理费因适用简易程序调解结案,减半收取338元,原告张登华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宜都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28 |
发布时间 |
2020-11-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