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0628********05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陕0628民初16号
案号
(2020)陕0628执3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陈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原告张晓军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按年利率24%自2014年1月1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富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0-05-18
发布时间
2020-11-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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