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常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104********3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06民初6987号 |
案号 |
(2020)京0106执126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常江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彭鑫借款本金30万元并支付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至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期间的利息18 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35元、公告费560元,由常江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9-10 |
发布时间 |
2020-11-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