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801********16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兵0203民初308
案号
(2020)兵0203执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疆焉耆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孙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返还给原告张明虎借款35 000元,支付利息27 500元,合计62 500元;二、驳回原告张明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4元(减半收取),原告张明虎负担109元,被告孙磊负担69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焉耆垦区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5-08
发布时间
2020-10-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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