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赣州宝源矿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1080****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赣0732民初130号
案号
(2018)赣0732执9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兴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兴国县开泰酒店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200万元和2016年1月17日之前的利息41901.76元, 2016年1月18日起按本金190万元、月利率0.91%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本金10万元按月利率0.98%计算至还清之日止);二、被告张炜林、陈受斌、赣州宝源矿业有限公司、曾祥文、吴琳对本案所涉给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被告兴国县开泰酒店有限公司追偿;三、确认原告对被告古晓芬、陈受明、陈祚根所有的房屋(产权证号:兴房权证(潋)字第LJ18656号、LJ18656-1号、LJ18655号、LJ18655-1号LJ22807号、LJ22817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五、本案所涉各自给付内容,限被告兴国县开泰酒店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6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兴国县开泰酒店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兴国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8-06-02
发布时间
2018-06-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曾祥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00561080653E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滨江大道联谊新村A栋2单元2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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