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大连金龙针织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0487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辽0211民初332号
案号
(2020)辽0211执恢10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少纯、被告李颖、大连金龙针织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李静娟本金200万元及利息,具体偿还时间及方式如下:2018年1月30日前偿还利息10万元,2018年2月28日前偿还利息11万元,年3月31日前偿还本金50万元及利息(自2018年1月1日起以本金200万元为基数,按年息24%计算。同年4月30日偿还本金50万元及利息(自2010年4月1日起以本金150万元为基数,以年息24%计算),同年5月31日前尘寰本金50万元及利息(自2018年5月1日起以本金100万元为基数及以年息24%计算),年6月30日前偿还本金50万元及利息(自2018年6月1日起以本金50万元为基数,按年息24%计算)。以上款项若有一笔未按期偿还,则原告可就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一次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被告李少纯、李颖、大连金龙针织有限公司共同给付原告李静娟因保全事宜产生的保险费16,640元,于2018年7月31日前给付完毕。案件受理费12240元(已减半),保全费5,000元,由三被告共同承担,于2018年7月31日前给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5-11
发布时间
2020-11-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少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0604874374Q
登记机关
大连市沙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4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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