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市大地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07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孟民二金初字第50号 |
案号 |
(2020)豫0302执3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洛阳市大地商贸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孟津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20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截至2015年9月7日利息为2016697.19元,从 2015年9月8日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至按照月息11.28‰基础上加收50%计付)。二、被告张静、洛阳鹤阳商贸有限公司、赵环丽、李献军对被告洛阳市大地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借款本息负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2930元,保全费5000元,共27930元,由被告洛阳市大地商贸有限公司、张静、洛阳鹤阳商贸有限公司、赵环丽、李献军负担(原告已垫付,执行中由被告一并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时间 |
2020-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026807519157 |
登记机关 |
洛阳市老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洛阳市老城区唐宫家电市场南门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