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尚云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721********47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781民初2455号 |
案号 |
(2020)川0781执12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唐仕伦、尚云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梁德才归还借款2万元;二、驳回原告梁德才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325元,由被告唐仕伦、尚云芳承担。原告已预交,被告直接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时间 |
2020-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