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彭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527********207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2504民初2672号
案号
(2020)云2504执21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弥勒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王彭飞于2020年9月25日前一次性赔偿原告葛加斐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修理费、施救费合计35000元;二、案件受理费790元,减半收取计395元,由被告王彭飞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弥勒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10-13
发布时间
2020-11-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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