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万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204********14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203民初50号 |
案号 |
(2020)桂0203执34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万林应偿付给原告莫程钧借款本金200000元及该款利息32000元(之后利息计算,以借款本金200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3月1日起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时止);二、被告万林应支付给原告莫程钧律师代理费10000元;三、原告莫程钧对被告万林所有的位于柳州市东环大道256号万达广场15栋1单元21-4号房屋的拍卖、变卖所得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4690元(原告莫程钧已预交),减半收取2345元,由被告万林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时间 |
2020-1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