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501********612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204民初2251号
案号
(2020)桂0204执30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罗波向原告林士兵支付货款19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尚欠货款为基数,按年利率6.525%,从2018年12月31日起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林士兵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4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罗波负担3815.14元,由原告林士兵负担431.8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8-26
发布时间
2020-11-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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