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501********61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204民初2251号 |
案号 |
(2020)桂0204执30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罗波向原告林士兵支付货款19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尚欠货款为基数,按年利率6.525%,从2018年12月31日起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林士兵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4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罗波负担3815.14元,由原告林士兵负担431.8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26 |
发布时间 |
2020-1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