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冯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0403********05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陕0403刑初53号
案号
(2020)陕0403执3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咸阳市杨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责令被告人冯强向被害人于文丽退赔人民币59600元;向被害人赵招弟退赔人民币23220元;向被害人付丹丹退赔人民币215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咸阳市杨陵区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0-11-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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