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史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0103********28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沪0118民初7040号 |
案号 |
(2020)沪0118执70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原告何玉琼与被告史军于2017年6月23日签订的《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于2020年4月21日解除; 二、被告史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位于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新风路185弄2号216室房屋腾退并返还给原告何玉琼; 三、被告史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何玉琼房屋租金和使用费(按每年20,000元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时间 |
2020-1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