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323********21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藏0102民初133号
案号
(2020)藏0102执11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梁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拉旺次仁、原告其布返还居间费用400000元。2、被告梁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拉旺次仁、原告其布支付违约金3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西藏
立案日期
2020-08-10
发布时间
2020-11-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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