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叶鑫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727********33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06民初5586号
案号
(2020)粤0306执174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02614079】。被告深圳市鑫超正实业有限公司、叶鑫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珠海市力信电子有限公司货款16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6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计至清偿之日止)。驳回原告珠海市力信电子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19713元,由被告深圳市鑫超正实业有限公司、叶鑫胜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7-07
发布时间
2020-11-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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