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227********44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沪0117民初2788号
案号
(2020)沪0117执74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确认原告上海叶榭集体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罗欢之间关于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叶校路373号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已解除; 二、被告罗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搬离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叶校路373号房屋并将此房屋返还给原告上海叶榭集体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三、被告罗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叶榭集体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自2017年5月20日至2019年1月19日止未付的租金45,000元; 四、被告罗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叶榭集体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20日至上述房屋实际返还之日的租金及使用费(具体计算:2019年1月20日至2020年3月15日期间为40,369.9元,2020年3月16日起至房屋实际返还之日按照年租金70,000元标准计算); 五、被告罗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叶榭集体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10,516.1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0-10-15
发布时间
2020-11-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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