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328********70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205民初2701号 |
案号 |
(2020)豫0205执6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本案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被告周杨偿还原告上海资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10月23日的融资租赁租金145746元、违约金15000元,合计160746元。被告永城市华丰运输有限公司、张莉、陈金婵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二、驳回原告上海资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向对方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3514元、保全费1323元,合计4837元,由被告周杨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17 |
发布时间 |
2020-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