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4001********0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4003民初1875号
案号
(2020)新4003执9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奎屯市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马涛支付原告赵锋借款本金90,000元及利息9,000元,合计99,000元;支付方式:2020年10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2021年10月30日前支付20,000元,2022年10月30日前支付30,000元,2023年10月30日前支付39,000元;若被告马涛未按约定期限履行任何一笔给付义务,原告赵锋可就剩余未到期部分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二、被告新疆奎屯大华商贸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奎屯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11-06
发布时间
2020-11-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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